为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监察执法效能,有效预防煤矿事故,赣西南监察分局采取六条措施,开展安全大排查。
一是科学研判安全风险。开展预判安全风险,突出在6个方面,即矿井生产接替、安全生产系统、重大灾害治理等,通过预判安全风险,强化源头治理,实行“挂图作战”。
二是制定“一矿一策”和编印《监察执法手册》。分局与萍乡市应急局逐矿开展“一矿一策”和5年规划审查,认真梳理区域煤矿基本情况,查清重大风险点和隐蔽致灾因素,确定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汇编《“一矿一策”》。《监察执法手册》用于指导监察执法工作,较好地解决执法中“查不准、查不细、查不精”的问题,加快推动执法由“大而全”向“精而准”转变。
三是对重点地区、重点矿井聘请专家大排查。为提高大排查的实效,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针对湘东区辖区高瓦斯、水害严重、立井提升矿井多的特点,聘请6位采掘、地质、通风、机电等5个不同专业的专家,对照221项大排查内容,对7处煤矿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安全大排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72条,提出了整改意见,分局及湘东区应急局督促煤矿做好整改销号工作。
四是推进严格执法。坚持“不严格执法就是违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监察力度不断加大,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违法行为,共对5矿进行处罚,行政罚款26.3万元,其中罚款10万元以上的2次,占总罚款次数的40%。
五是严格执法效能考核。按照分局制定监察执法效能考评工作办法,执法文书考评分上半月和下半月开展两次,各室站、各支部、个人量化评分。每月组织开展工作落实考评1次,由赣州站汇总,并印发考评通报,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六是强化执法监督。成立执法文书预审领导小组,由1名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及各室站抽调1人组成执法文书预审小组,执法文书做到“五把关”,重点检查处理处罚是否到位。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做到凡罚必审,对1处煤矿重大行政处罚开展公开裁定,达到“监察一个矿,教育一大片”的作用。(邱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