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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规范的通知

  赣煤安字〔2020〕1号

  各产煤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应急管理局,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监察分局:

  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规范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9〕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各产煤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应急管理局将此规范(电子版详见国家煤矿安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转发至辖区煤矿企业,并督促辖区煤矿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工作。

  二、请各煤矿企业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升级改造验收工作,按照验收条件、内容和基本流程出具真实的验收报告。

  三、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将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规范和相关标准进行宣贯,4月份开始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月3日

  

  

  

  

  


原文链接:http://jx.chinacoal-safety.gov.cn/xxgk/gwgg/gwfb/202001/t20200106_7754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