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娄底监察分局组织全体监察员开展“践行安全发展理念,精准履行核心职能”大讨论,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三定方案”要求,深入剖析监察执法面临的困境及瓶颈,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制定有针对性的举措,力争实现娄底煤矿历史上第一个安全年。
讨论分析娄底市煤矿经过“开小灶”五轮集中整治督导,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今年辖区煤矿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仍然存在 “三大硬伤”(资源赋存差、生产规模小、灾害程度重)和“三大软肋”(治理能力弱、安全投入小、技术水平低),安全基础仍很薄弱,事故风险仍然很高。
讨论认为精准履职,要坚守安全红线。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依法履行“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检查、监察执法和事故调查”三大职责,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矿山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遏制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讨论要求精准履职,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做好“一调、二提、三监管”工作。要按照《娄底市煤矿安全发展分类处置实施方案》要求,加大煤矿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限期退出矿井早关快关;加快推进煤矿“四化”建设,从根本上提高煤矿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暨“打非治违”联合执法,从监察对象精准、监察内容精准、监察手段精准上着力,集中整治顽瘴痼疾,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停供火供品、上限处罚”三条断然措施,通过“查事警人、查下警上”责任监察,避免低水平重复执法;坚持“一个人员全覆盖三个警示全维度”方式,在“娄底煤矿安全工作群”以娄底矿山历史上的今天为题,定期推送事故警示信息,切实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树立问题、目标和结果导向,把督查式监督检查改为督办式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分别提交给地方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矿山企业,切实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
撰稿 娄底分局 李擎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