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贯彻落实12月6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精神,深刻汲取湖南耒阳市导子镇源江山煤矿“11.29”透水事故和重庆永川区吊水洞煤矿“12.4”重大事故教训,从即日起由娄底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分别牵头组成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组迅速对全市所有煤矿开展全覆盖检查,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停产停工及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井下采掘作业等行为,确保岁末煤矿安全生产稳定。
一是分类施策,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措施。13处正常生产煤矿从12月6起一律停止生产;已批技改3处煤矿一律停止施工建设;未批技改的5处煤矿一律上锁管理;限期退出6处煤矿一律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近三年已关闭煤矿一律回头看。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和违法违规作业的煤矿,一律提请属地政府依法关闭。
二是防控风险,严格落实五项工作制度。督促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类出台正常生产矿井、限退矿井、已批技改矿井、未批待技改矿井等四类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处置措施意见,建立四类煤矿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煤矿井口视频监控措施(含已批技改矿井井下不利用巷道的密闭)、驻矿盯守制度、锁井措施(限退矿井和未批待技改矿井)、关闭矿井巡查制度等风险管控措施。
三是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三个责任清单。督促煤矿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要求提交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并公告风险点清单及管控措施。同时按照煤安监监察〔2017〕6号文件井工矿221项、露天矿165项检查表及《煤矿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完成隐患清单及整改制度清单,坚决做到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清零到位。
四是强化监管,严格把控三道责任关口。严把复工复产关,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公安、电力、应急等部门验收,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公安、电力、应急和煤监等部门复核,并报省应急管理厅和湖南煤监局备案。严格火工产品管控,市公安局要严格加强对煤矿火工产品监管审批,煤矿停工停产期间,一律停止供应和封存火工产品。严格督导问责,市安委办将组织督导组对县乡两级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对督导中发现工作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将提请市政府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撰稿 娄底分局 李擎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