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月份煤矿事故情况
接报事故1起。同期无事故,同比事故增加1起。
11月29日,耒阳市导子乡源江山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3人被困,事故仍在抢救之中。
二、1∼11月煤矿事故情况
接报事故5起,死亡4人,受伤4人。同期接报事故3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
三、12月份煤矿事故防范重点
进入四季度以来,我省煤矿连续发生3起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给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给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带来巨大压力。全省煤矿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上下要围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扎实抓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强化风险意识,强化不放心生产矿井、限期退出矿井、升级改造矿井的监管监察,强化县乡驻矿盯守,严防停工停产矿井明停暗开,日停夜开,违法违规生产;要加大湖南省应急厅、湖南煤监局《关于切实加强煤矿瓦斯水害防治工作意见》(湘煤监监察函〔2020〕55号)宣贯落实,以“一通三防”、水害、顶板和斜井提升运输等方面的灾害防治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