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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两家企业财务审计询价公告

时间:2021-03-12 20:42:36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开展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煤炭公司、湖南煤矿国际合作办公室等2家企业财务审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类型

  企业财务审计。

  二、项目概况

  为加强国有投资监督管理,按照财务审计和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我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煤炭公司、湖南煤矿国际合作办公室等2家企业进行财务审计。

  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煤炭公司是经原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援外办批准于1988年成立,原为湖南省煤炭工业厅所属企业,机构改革后上划为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企业。该企业目前处于歇业状态,没有人员,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507.31万元。

  湖南煤矿国际合作办公室成立于1974年,原名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援外办,原为湖南省独立核算事业法人单位,1999年机构改革后上划为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企业,2002年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批准同意更名为湖南煤矿国际合作办公室。该企业目前处于歇业状态,没有人员,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350.70万元。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包干控制在3万元以内(均按人民币进行报价,含税、吃、住、行等)。

  四、项目需求

  (一)企业财务审计范围和内容

  此次财务审计期间为2009年1月至2019年12月。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

  2.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

  3.贯彻执行国家重要经济政策法规情况;

  4.财务收支的内部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5.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二)审计要求

  1.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2.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3.所有服务必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4.审计报告评价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5.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维护职业声誉。

  (三)报价资格与条件要求

  报价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工作业绩。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注意事项

  1. 报价单位可就项目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项目报价高于项目采购预算的,该报价无效。

  3.报名截至时间:2020年3月16日8:00至2020年3月30日17:00止(上班时间)。以报价资料送达时间为准。

  4.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工业园。

  5.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出具报告并经我局认可后一次性付清。

  五、评选方式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承接会计师事务所。

  2.报价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并将确定的评审结果电话告知各报价单位。

  六、报名事项

  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应标报价表(见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通过密封信件递交我局。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工业园湖南煤监局322房间。

  联系人:李智穗;电话:18175631625或0731-85692918

  

  附件:应标报价表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3月5日

  

  

  

  

  

  

  


原文链接:http://hun.chinacoal-safety.gov.cn/articles/58/2020-3/16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