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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煤监分局四个“抓手”落实落细企业主体责任

时间:2021-03-12 21:58:22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今年以来,长治煤监分局以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突出四个“抓手”,推进煤矿企业落细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以活动“促”。结合“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等活动,在企业自主学习的基础上,利用普法宣传、以案说法、“逢查必考”、检查督导等方式,督促煤矿企业开展学习培训。
二是以执法“督”。在煤矿企业自主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通过“求实”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建立以“写实”监察手册为基础的安全管理“双清单”防控体系,进一步夯实煤矿双重预防体系责任,力促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到位。
三是以指导“帮”。经分析研判,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煤矿,分局专业组会同专家对其开展联合会诊,帮助煤矿辨识重大安全风险,指导其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四是以通报“教”。每次执法结束,对查处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集中通报,监察人员结合煤矿实际和自身专业知识,对照“一规程三细则”,系统地讲解采掘部署、“一通三防”、水害防治、机电管理、冲击地压防治、监察执法等专业知识和政策要求,教育引导广大从业人员更加自觉的抓好煤矿安全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188/202009/dedd159a-a67d-4a29-916e-bf1011ed2b0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