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衡阳分局召开3月份月度工作例会,总结二月份工作,分析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三月份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局2021年度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复工复产、重大风险研判会商等统筹有序开展监察执法工作,严格标准、提高效能,严肃查处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为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会议要求,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务实开展6个国有煤矿、2个乡镇煤矿的“全系统各环节”安全监察,务求查深、查实、查透,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全力配合衡阳市政府牵头组织的省属在耒12处生产煤矿“四关闭一到位”核查工作,力促省安委会“四关闭一到位”督导组对衡阳、耒阳的督导意见落地落实。是开展好对复工复产煤矿重大风险隐患的研判会商工作,紧紧围绕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发挥“国家监察”核心职能。要依法依规开展皂塘煤矿“8·13”瞒报事故调查,尽快完成四家冲井“10·23”运输事故、水井头煤矿“10·28”放炮事故的批复结案及后续行政处罚、行刑衔接材料移送等工作。要在月底前出台《矿井联系人实施办法》,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取得实效,要提高联矿监察员的履职能力,对计划内矿井的监察执法,原则上联矿监察员必须参加。要明确“执法监督日”工作内容,把执法监督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要出台《整改落实山西局、重庆局对湖南局执法文书互检结果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对标整改。要宣贯《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对煤矿从业人员特别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矿长等“关键少数”形成压力,督促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要制定2021年度分局“大讲堂”计划方案,持续提高监察员综合素质。
会议强调,要将监察执法与巡视整改工作有机融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全体监察员要将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责任抓紧抓好,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要扛起责任,认真落实整措施改,4月12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每一项整改任务要有支撑材料。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国家矿山安监局对相关违纪案件的通报,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要求。
衡阳分局全体监察员参加了会议。
撰稿 衡阳分局 李秉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