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督促辖区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之前,阳泉煤监分局在对辖区煤矿开展日常监察时,将矿井自查自改自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纳入了监察执法内容,有效地提高了煤矿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治理的质量和效果,杜绝其只报不改,以报代改的弊病。
一是在监察前听取矿井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报,针对其整改措施进行监督。二是监察抽查上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不积极整改、相同或类似隐患反复上报、到期未整改的、有意等待隐患随采掘头面推进而自然消除的情况等情况,进行严肃追责。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公示制度,扩大了监察执法成效的威慑力,有效提升了煤矿隐患问题自查自纠的质效。
通过严格执法监察,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质效明显提升,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在隐患整改上下功夫,做到真查、真报、真改,达到隐患排查治理查得出、治得住,将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达到有效遏制事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