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工作检查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20〕27号)文件精神,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由执法监督处处长蔡龙春为组长的检查组一行6人,在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万星和执法监督处处长王汉江的陪同下,于2020年10月12日至13日对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监察分局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和认真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抽查安全监察执法案卷、查阅分局相关制度资料、与监察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以及实地走访煤矿企业与相关人员个别谈话和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分局的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在充分点评大同分局在执法监督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创新亮点的同时,也认真指出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和意见,并就各种具体事项与分局监察人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分局也将按照这次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全面加强和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