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晋城辖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晋城监察分局进一步强化主体、监管、监察责任:
一是强化主体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通过对主体企业开展落实主体责任专项监察,进行安全交流,进一步督促各主体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科学、合理、有效、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
二是强化地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继续将各县(市)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纳入分局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对矿井的监察,分析查找地方监管上存在的不足和漏洞,采取问题通报、交流座谈、联席会议、重大隐患约谈等方式,提出监察建议和意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强化安全监察责任落实。根据年度计划,结合实际编制月度监察执法计划,强化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推进“打非治违”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