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煤矿工程违法外包转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晋中煤监分局对辖区煤矿以外包工为主的专项整治,整顿的重点: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建设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二是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
三是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
四是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五是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作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
同时,此次专项整治,将煤矿建设项目存在其他违法外包转包情形的,同步纳入专项整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