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党建工作和监察业务高度融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廉政执法监督过程的全面监督,确保科学、规范、严格、公正、廉洁、严明,六个执法体系落到实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和《中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关于印发监察执法廉政监督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长治分局党总支研究制定了《长治分局监察执法全过程监督办法》。
办法坚持执法监督与廉政监督、促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把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监察执法。长治分局在内部成立了两个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全过程监督组,分别由局长李京文和党总支书记闫文平担任组长,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综合信息室。监察组组长要对本小组的监察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依法依规开展辖区煤矿安全执法活动。监察员的月度执法监督情况将记入个人年度业绩量化考核表,作为年度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善不可失,恶不可长。”长治分局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监督执纪,及时发现和查处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加强自我约束,不断增强专业能力,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上作表率,做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安全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