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太原煤监分局采取“五项措施”推进辖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一是强化对地方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形成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合力。二是强化对煤矿安全投入的监察工作,促进煤矿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建设。三是强化对煤矿应急管理和演练的监察,督促煤矿健全完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协作联动、现场指导等应急管理制度。四是强化煤矿安全培训基础建设,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提高安全培训质量,进而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五是强化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察执法,对未按规定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煤矿企业要依法惩处,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