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热点专题

  6月8日上午,朔州煤监站党总支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纪检组关于转发《关于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人员公务出差期间违规饮酒事件的通报》等文件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廉洁自律意识。

  在全文学习了《中共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关于安徽煤矿安监局有关人员公务出差期间违规饮酒事件的通报》(煤安监党〔2020〕2号)、《关于对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发生醉酒驾车肇事案件有关责任人问责的通报》(驻应急纪检发〔2020〕2号)、《关于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周志忠严重违纪违法案的通报》(驻应急纪检发〔2020〕3号)后,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纷纷表示,一定要深刻汲取三个通报的教训,坚决执行“禁酒令”,警钟长鸣,警示高悬。

   站党总支书记刘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

  一要加强警示教育,做到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全站党员干部要结合通报的三个案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找自身弱点,吸取教训,引以为鉴,警钟长鸣。

  二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守清正廉洁的底线。珍惜组织的培养和领导的关爱、珍惜自己的家庭幸福生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制度。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越“雷池”,永葆共产党员本色。

  三要加强道德修养,谨慎交友,纯洁自己的朋友圈和社交圈。党员干部必须强化党性修养,时刻保持清醒,择善而交,特别要管好八小时之外的自己,在信念、品德、纪律和作风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慎权、慎独、慎微、慎友,才能净化“朋友圈”,纯洁朋友圈,避免被“糖衣炮弹”腐蚀。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264/202006/617fff22-5f95-4f71-a298-9692c83578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