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冀东分局按照唐山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暂停了到煤矿企业的现场监察执法。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及省局要求,分局召开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的执法措施,统筹做好监察执法和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各煤矿联络员收集联系矿井2021年的煤矿各项基本信息、采掘衔接、各专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采掘、一通三防、防治水及提升运输等专业信息统计表和图纸等资料,线上实施预防式监察。二是充分发挥远程监察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三是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煤矿联络员每周调度联络矿井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提醒,同时了解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用警示提醒督促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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