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煤矿进一步健全防洪抗灾制度,健全防范暴雨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制定雨季“三防”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
二是督促煤矿加强防洪设备管理,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确保矿井供电和排水设备设施完好。
三是督促煤矿开展矿区防汛排水设施的检查,及时对排水沟、泄洪道进行检查、维修,及时疏通防洪沟渠,修筑防洪堤坝。
四是督促煤矿制定汛期防治水措施,完善矿井水患防治制度,及时掌握本矿区及其相邻矿井的开采情况,特别是对临近关闭煤矿的采空区积水情况进行详细摸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治理措施。
五是督促煤矿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防汛责任。切实做好汛期预警信息的接收、传达、处置,雨天要密切监测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等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严格落实暴雨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确保煤矿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