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冀中监察分局组织召开了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裁定会,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东庞井2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公开裁定,并邀请了辖区部分煤矿安全副矿长参会。
主持人按程序启动公开裁定,宣布了会场纪律,告知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案件承办人员陈述了东庞矿东庞井4个违法行为事实并出示了相关证据,提出了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条款、处罚的依据和拟实施的行政处罚,公开裁定小组经合议后现场宣布了裁定结果。涉案煤矿负责人表示,案件承办人出具的证据真实、合法,违法行为属实,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合理适当,对行政处罚无异议。参加旁听的煤矿安全安全副矿长一致认为公开裁定保障了执法公平公正,保证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辖区煤矿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通过本次公开裁定,分局监察执法工作接受了社会监督,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使违规煤矿和其他煤矿企业受到了一次惩戒与警示教育,提高了辖区煤矿企业依法办矿、管矿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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