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重庆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保障煤矿矿工生命安全,切实解决煤矿自救器不合格或配备数量不足、矿工不能正确佩戴自救器等方面的问题,阳泉煤监分局“两个一律”进一步加强对煤矿自救器的监督监察,各煤矿既要确保自救器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规定,又要让下井职工正确熟练佩戴自救器。
一是矿用自救器一律进行排查,确保自救器合格有效。督促各煤矿对井下各地点自救器和在用自救器开展一次全面摸底自查,确保不漏一台,发现自救器不合格或失效、压力不足的必须马上处理。严禁采购没有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自救器,矿用自救器配备数量不足的必须配齐。
二是不能正确佩戴自救器的职工一律不准下井。督促各煤矿结合事故案例教训,加强正确使用自救器的教育和培训,强化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要保证每一位下井职工真正动手操作过矿用自救器,规定时间内能正确熟练地佩戴自救器,确保不漏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