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大同煤监分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强化隐患督促整改。大同煤监分局在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及时移交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同时,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大同煤监分局督促煤矿企业做到按时整改落实,重点紧盯“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专项监察发现的问题,做好隐患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
二是督促煤矿开展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和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大同煤监分局加强工作统筹,着力在推动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上动真碰硬,督促辖区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于 2020 年底前完成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任务,对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煤矿坚决责令停下来,确保灾害治理不到位、监控系统不升级不生产。
三是推进灾害严重以及落后煤矿淘汰退出。大同煤监分局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持续推进灾害严重煤矿淘汰退出,加快推进 60 万吨/年以下煤矿在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加快推动2020年底全省煤矿高档普采采煤工艺全部淘汰,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提请地方政府关闭,从源头上防范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