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重庆松藻煤矿“9.27”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监局、省局工作要求,忻州监察站强化煤矿井下带式输送机安全监察,依法督促煤矿企业加强井下带式输送机安全管理,防范发生火灾事故。
一是督促自查。督促辖区煤矿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标准,对在用的所有带式输送机开展全覆盖安全自查,形成自查问题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摸清底数。对辖区煤矿使用带式输送机相关情况进行摸底,全面掌握煤矿带式输送机型号、保护装设情况、管理状况等详细情况,。对煤矿自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
三是重点监察。10月份以来,在监察执法过程中,把带式输送机管理使用作为监察重点,对皮带各类保护装置等进行重点检查。
四是提出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煤矿上级公司送达意见书,要求分析研判带式输送机运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制定落实安全管控措施,认真整改,杜绝类似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