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检查指导。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地方党委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工作方式,通过召开执法分析座谈会、监察执法集中通报会,通过下达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的建议书、通报文件,通过联合开展事故责任追究督查、评估等方式,督促其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分局进一步加强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建立重大信息沟通机制、重大煤矿安全生产事项协同机制等,定期通报重点信息,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是强化联合执法。分局与市应急部门联合对28座和17座煤矿分别进行了“会诊”,“会诊”成果资源共享,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为分局监察和监管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四是强化应急演练。晋中分局联合地方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强化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班备勤,与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五是强化构建双预机制。分局与市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三位一体”安全预防控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