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大同煤监分局组织全体监察员认真学习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意见》要求煤矿监察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履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法定职责,推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察员对文件逐字逐行进行了学习,监察员认为《意见》确定了对地方政府及部门检查的12项内容,具体明确,操作性强,对我们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分局要求监察员会后要继续认真学习《意见》,要掌握文件的精髓和实质,按规定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努力形成安全监管监察合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煤矿企业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为下一步开展监督指导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