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局安排和《关于做好 2021 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晋城煤监分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强调注意事项,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2021 年度监察执法计划编制工作。
一是精准核实数据。及时与省局沟通,根据山西省 2020 年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矿井情况,准确核实辖区煤矿和煤矿上级公司数量、名称、有关基础数据。
二是精准做好煤矿分类。对辖区煤矿分类情况进一步更新,结合日常监察掌握情况,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精准确定辖区 A、B、C、D 各类煤矿名单。
三是聚焦煤矿监察质量提升。结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20〕48 号)要求,根据辖区煤矿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和确定监察执法力量和监察工作日。
四是突出检查指导。突出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合理确定检查指导用工作日,优先保障指导地方政府工作日,剩余的监察工作日按监察力量和监察质量考虑可监察完成的矿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