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监察站按照省局党组《关于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要求,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方式方法和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专项整治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一体推进,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解决中央和国家机关“灯下黑”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三是全体党员干部对照整治重点,认真分析评估党的建设工作状况,查找短板弱项,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对照党章党规,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四是坚持把“改”字贯穿始终,实行项目化推进、销号式管理。对于查摆出来的每个问题,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与人对应、与事对应。对能够当下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持续推进解决的问题,盯住改、限期改,确保专项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