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30日分局周工作例会上,临汾煤监分局组织全体监察员学习了日前应急部印发的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求全体监察员认真学习、积极宣传、严格执行。
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在原《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重大事故隐患仍为15个方面,条数由19条增加到20条,内容由65项增加到80项,修改完善45项,20项未做修改。主要完善修改集中在“三超”、防突、通风系统、水害防治、冲击地压等方面。
分局要求全体人员,在认真学习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同时,一要深刻分析领悟修改完善的深层原因,加深理解,在具体监察执法实践中准确把握;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宣传方式,让煤矿企业了解新标准的内容;三是加大对“三超”、重大灾害治理、非法违规行为等重大事故隐患的监察执法力度,确保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