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晋城煤监分局组织全体监察员召开专门会议,就《关于实行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250号)(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专题学习贯彻。会议指出,当前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遏制事故、扭转被动局面,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联合出台了《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这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也是切实加强煤矿井下生产作业现场管理,压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各监察组要按照《通知》要求,在日常监察过程中对各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建立或落实不到位的煤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有力助推《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