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与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发布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划分为15个方面81项,内容更加丰富、具体、详实;《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明确了1种复产验收标准、2类严肃追责、3种比照事故调查处理、11个方面须停产整顿的情形。
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太原煤监分局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全体监察员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逐条逐项进行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严格监察执法,防范煤矿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