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7日临汾煤监分局周工作例会上,分局要求各监察执法组结合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加强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强化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确保岁末年初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扩大警示教育范围。监察组在到矿监察执法时,通知附近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到矿,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11.29”“12.4”等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二是强化“关键人”责任落实。通过严厉的追责问责手段,加强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切实把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放到第一位落到实处,在实际生产中严格落实“八定措施”,定采掘头面数,定检维修作业点、定工作力度、定工作量、定入井人数、定组织方式、定安全规程措施、定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煤矿科学规范组织生产。三是督促煤矿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进行年度风险辨识评估和岗位辨识评估,确定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为做好明年安全生产管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