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聚焦监察执法、事故调查、选人用人、项目管理、管钱管物、婚丧嫁娶等重要环节加强提醒教育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禁酒令”和省局党组《监察执法廉政监督办法》,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严格落实《中共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改进文风会风,防止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风气。严控各类台账报表,整治过度留痕问题。
三是全面落实党总支和党支部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纪检专责监督责任,坚持“四责”协同、一贯到底。依法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执法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透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