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矿山企业发生多起因火工品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为吸取教训,防范事故,大同煤监分局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规范火工品安全管理。
一是开展专项监察,把煤矿火工品管理使用等情况作为安全检查重点内容,督促煤矿健全火工品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现场管理,规范火工品贮存、运送、分发和爆破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发现超量存放、私存乱放、违规运送火工品以及违规使用非煤矿许用爆炸材料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处理。
二是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现场管理。针对火工品管理,要求煤矿企业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机构,充实人员,完善火工品贮存、运输设施,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和爆破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火工品管理。
三是加强重点场所管理。要求煤矿井下炸药库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贮存。井下炸药库必须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的发放、结存数量要交接清楚,并做到班清、日结,账、卡、物、票“四对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值班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