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与地方监管工作的协调配合,形成有效的监察监管合力,进一步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太原煤监分局从以下五方面为嵌入点,着实做好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过程监控,抓住执法文书制作、执法程序闭合、重大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备案等关键环节,规范监察人员及分局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二是对辖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和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以及水患严重、事故多发矿井实行重点监控,督促煤矿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对地方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对辖区内地方政府、国有重点集团公司、地方市营煤炭集团公司进行检查指导。
四是延伸谈心对话活动。制定工作方案,继续与产煤县党政负责人、煤矿矿长开展谈心对话活动。
五是加强调研指导。结合日常监察、安全许可等工作,深入调研煤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继续开展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调研活动,掌握辖区煤矿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工作中存有的不足,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总结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