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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十三届减负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11-20 19:40:36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减负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减负办:
根据国务院减负办统一部署及《2024年安徽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定于11月22日至11月29日举办安徽省第十三届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和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今年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我省出台的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涉企服务等一揽子政策措施进行全面宣传解读,帮助企业了解和享受有关惠企减负政策,协调推动解决前期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和减负综合督查反映的负担问题,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为推动经济稳步增长、提振市场预期信心、切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重点
(一)突出强化企业服务,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到位。重点聚焦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对各市、各成员单位围绕协调生产要素保障、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等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负担,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感受开展的工作所取得成效进行全面宣传,进一步扩大惠企减负政策的社会知晓范围,提高各级政府部门服务企业发展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稳定经济发展的势头。
(二)突出回应企业关切,提振预期和发展信心。针对2024年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和减负综合督查反映的负担问题,特别是涉企执法、监管不当、违规罚款等行为,组织成员单位和各市减负办分类研究协调解决,进一步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深入宣传和解读各类减税降费政策以及近期出台实施的一揽子稳经济增量政策,宣传实施成效,稳定社会预期,提振企业信心,共同营造关心、支持实体经济,帮扶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部门协同和省市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结合前期减轻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引导各成员单位、各市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总结地方推广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引导其他市县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标学习,促进区域间相互交流借鉴,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参加全国减负宣传周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时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3:00。
会议地点:省分会场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北二楼工业调度中心,各市设立分会场,同步参加全国减负宣传周电视电话会议。
参会人员:
1. 省分会场:省减负联席会议成员及办公室成员,部分新闻媒体的代表。
2. 各市分会场:各市减负办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分会场确定。
(二)召开省减负政策宣传周启动会(国家启动会议后)。
会议议程:
1.书面发布《2024年安徽省企业负担调查报告》;
2.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合肥市工信局、马鞍山市工信局发言;
3.省减负联席会议负责同志讲话。
(三)开展“市县经信局长、省厅处长谈减负”等系列访谈。
通过新闻媒体采访形式,充分挖掘我省减负工作新成效、新亮点,采访省减负办及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宣传我省省级层面减负工作总体成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成正面舆论导向。采访部分市县减负办负责同志,加强对我省区域减轻企业负担特色作法、政策措施和具体成效的宣传。
(四)组织集中宣传报道。
省减负办汇总梳理今年以来我省各市、各有关单位在降本减负、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典型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宣传报道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集中宣传。各成员单位、各市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在本系统、本地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报道,相关报道标题统一前缀“安徽省减负政策宣传周”字样,形成宣传合力。
(五)举办现场咨询和政策巡讲会。
时间地点:11月27日,六安市
11月28日,安庆市桐城市
参加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交通运输厅,市县相关部门,企业代表,有关媒体
会议内容: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宣传解读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有关政策;
2.省发展改革委宣传解读水电气等方面政策;
3.省税务局宣传解读税收减免等方面政策;
4.省交通运输厅宣传解读物流方面优惠政策;
5.企业现场咨询交流。
(六)发挥平台优势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省减负综合服务平台开展集中宣传,梳理近年来我省出台的税费、融资、交通、用工、要素等相关领域减负政策文件,以便于企业参考查阅。发布《2024年安徽省企业负担调查报告》,通过平台收集企业反映问题,会同各成员单位及各市减负办协调推动解决。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启动会有关要求。请各市接此通知后,立即做好本地分会场参会人员组织等工作,安排专人做好通讯保障和设备调试工作,于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进行系统联调。请各市、省有关单位于11月21日上午下班前将参会回执及发言单位发言材料电子版反馈省减负办。
(二)政策巡讲有关要求。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宣讲内容,安排相关熟悉业务同志参加政策巡讲活动,并做好相关政策巡讲准备,每单位政策巡讲时间约20分钟,请于11月22日下班前将巡讲人员信息反馈省减负办。请六安、安庆市减负办安排专人与省减负办对接,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及企业参加政策巡讲会。
(三)宣传总结有关要求。在减负政策宣传周期间,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减负办要按照本届宣传周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及时总结减负政策宣传活动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于12月10日前报送省减负办,电子版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国安、张文峰;电话:0551-62871744、62871812(传真);邮箱:chenga@ahjxw.gov.cn。

附件:参会回执



安徽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

  1、参会回执.doc


原文链接:https://jx.ah.gov.cn/sy/wjgg/149699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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