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落实上级会议精神。要求全体监察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应急管理系统、矿山安全监察系统省局年初工作会确定的目标上来,深刻吸取2020年全国、全省煤矿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
二是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切实开展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检查工作,深入一线、深入现场,解决突出问题、查处重大隐患,坚决扛起煤矿安全生产“守夜人”的政治责任。
三是加大监察执法力度。针对岁末年初的煤矿安全生产特点,要求分局全体监察员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证照过期组织生产、批准手续不全组织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重点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