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确认为2024年度省级储煤基地企业的公示
按照应急电煤储备管理有关规定和《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省级煤炭储备基地的通知》(吉工信资源〔2024〕90号)要求,经各市(州)工信局推荐和专家组现场评审,决定拟将珲春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确认为2024年度省级煤炭储备基地,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实名向省工信厅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反映。
公示期:11月5日-11月11日
联系人:白佳齐
电 话:0431-88905740
传 真:0431-88904578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