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中央财政资金补助项目验收工作,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验收的工作要求,近日,广东局会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对梅州市、清远市3家矿山企业的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阅台账、座谈交流、现场踏勘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完成情况等进行了抽查检查,逐项核对了国家补助资金拨付记录、凭证,项目合同、资金支出明细等资料,并对相关设备参数、运行及数据接入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核验。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就发现的问题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进行了现场反馈,并提出了三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对标国家局要求,及时对台账查漏补缺,完善中央补助资金使用记录,提前做好国家局项目验收审计迎检准备工作。二是要用好、维护好项目设备,保持联网在线和数据畅通,切实提升关键场所、重点部位的监测预警水平。三是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帮扶指导,帮助矿山企业更好发挥监测监控系统的前哨作用,提高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