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重庆市无线电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缴纳2024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缴费主体
凡在重庆市辖区内使用无线电频率和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个人应当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免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除外。
二、缴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的通知》(计价费〔1998〕2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无线电新业务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00号)、《国家计委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减免全国气象部门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计价格〔2000〕10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村通工程”无线电通信和“村村通工程”无线电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台站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8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6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等规定。
三、缴费时间
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止。
四、缴费办理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国统一标准工作的通知》(渝财非税〔2019〕7号)要求,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缴纳2024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单位可通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地址:https://jjxxw.cq.gov.cn/)“专题·专栏”,进入“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系统”,使用“渝快办”(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账号和密码登录办理缴费事宜。
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经济信息委无线电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63895906,63895399。
特此通告。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