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坚持“四个一定要”,压实205名矿山“关键人”责任
9月23日至26日,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全市205名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张伟作开班动员讲话。
此次集中培训是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对当前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研判后的重要措施。矿山属高危行业,固有安全风险高,事故隐患动态变化。从近年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原因来看,企业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素质不高的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居安思危,防患未然,提高发现隐患、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能力。
培训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当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短板的问题,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推进“关键人”知责于心,履职于行,严格到现场履职,对标要求找差距,进一步强化铁规意识、责任意识、落实意识,准确掌握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加大安全投入,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做到明责、知责、履责、尽责。
通过培训,进一步理清了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即坚持“四个一定要”:矿山经营者一定要把生命至上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一定要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坚决落实在行动上;一定要把安全风险和隐患当事故来对待,坚决及时排查消除隐患;一定要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教训来警醒,坚决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抓好警示。推进“四个一定要”,需要全力以赴实现隐患动态清零,加速智能化建设,加强监管执法,加快矿山转型。企业要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抓好重大隐患整改“五落实”,实现闭环管理;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加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灾害治理、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智能化建设等方面投入,提升智能化水平。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矿山全生命周期管理,综合运用约谈、曝光、追责问责、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措施,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只检查不处罚”“处罚避重就轻”等突出问题移送市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了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执行落实,提高了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预防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