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至24日,湖南局监察执法三处对新田县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听取了该县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县政府及涉矿部门安全监管履职资料,与有关县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结合发现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善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监督检查组强调,要狠抓两办《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八条硬措施”贯彻落实。严格履行“八条硬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任务清单,深入开展 “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加快“三个一批”分类处置,扎实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保取得实效。要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包保领导责任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各负有矿山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制定并严格执行监管执法计划,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加强监管专业能力建设,选优配齐专业监管人员,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重拳出击打非治违,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压实部门、乡(镇)、村三级巡查责任,紧盯超深越界等违法开采行为;强化极端天气预警和应对能力,严格执行预警信息“叫应回应响应”机制和暴雨期间停产撤人制度,严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