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需要,现公开遴选无线电监测与干扰查处专业技术支撑服务(2024年)项目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无线电监测与干扰查处专业技术支撑服务(2024年)
二、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和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和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和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和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已登记报名并领取了遴选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完成无线电监测与干扰查处专业技术支撑服务
(二)服务时间:共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服务费用:60万元
四、采购方式
采取公开遴选方式,委托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遴选,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自愿报名。报名服务供应商需在2024年9月29日前(包含2024年9月29日)从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hualun.com.cn/)“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购买遴选文件并按遴选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参与遴选。(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其遴选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遴选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二)遴选时间:2024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三)遴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话:020-8313274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电话:020-83172166-84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如对以上相关内容有意见或建议,或认为相关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并反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