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发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重点制造业中试平台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7 19:42:30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重点制造业中试

  平台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1号),我市拟建立重点制造业中试平台储备库,建设一批贯通概念验证、实验室研发、中试验证、产业化应用全链条的制造业中试平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46号)(附件1)要求,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注册地在天津市的企业、专业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提出的中试平台入库申请。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满足中试服务特征。中试平台应符合《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4版)》,平台可对外提供技术研发转化、性能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产品型式试验、产品性能测试、小批量试生产、仪器设备共享、设备应用验证等一项或多项服务,可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

  (二)满足重点建设方向。中试平台建设方向应符合《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方向建设要点(2024版)》。

  (三)有效服务我市重点领域。对面向我市12条重点产业链、面向天开园企业开展中试服务的平台优先予以入库。

  (四)具备对外服务基础条件。拥有提供中试服务必要的仪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具有从事中试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形成了成熟的对外服务运营模式。

  (五)信用状况良好。申报单位不存在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编制申请报告。申报单位应按照“重点制造业中试平台储备建设入库申请提纲”(附件2)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二)初审推荐。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单位,申报单位为市属或部属高校的,可直接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2024年重点中试平台推荐汇总表》(附件3)相关要求进行汇总,并于10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电子版材料)。

  (三)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围绕中试平台目标定位、基础能力、技术优势、服务成效和运行机制等情况对平台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入库平台名单。

  三、后续工作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4版)》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制造业中试平台认定评价体系,以入库中试平台为重点,确定市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名单,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制造业中试平台。

  (二)制造业中试平台储备库采取实施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动态调整政策。对获评国家制造业中试平台,或入库后不满足入库基本条件的平台,将不再纳入储备库管理。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

            2. 重点制造业中试平台储备建设入库申请提纲

            3. 2024年重点中试平台推荐汇总表

   

   

    2024年9月24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王华;

  联系电话:83606658;

  地    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412;

  邮    箱:sgxjkjc@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gyxxh.tj.gov.cn/ZWGK4147/ZCWJ6355/wjwj/202409/t20240926_674085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附件: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doc2. 重点制造业中试平台储备建设入库申请提纲.docx3. 2024年重点中试平台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