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把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持续在真抓、实学、力行上下功夫,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深化作风整顿,强化正风肃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防范化解矿山领域重大风险、汛期安全防范等决策部署,深化执法作风专项整顿,深入开展“四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以精准规范执纪推动干部更好履职尽责、攻坚克难。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围绕中心大局,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职工出差用餐交费管理办法、公职人员礼品礼金监督管理规定、公务接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费标准、“三重一大”大额资金使用等,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刚性约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持续转化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庆局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立足工作实际,忠诚干净担当作为,持续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铸牢绝对忠诚、推动高质量发展、抓好改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效上,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铁的肩膀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进矿山安全监察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机关党委 赖忠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