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函〔2024〕305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4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4版)》(附件1)、《重点行业方向建设要点(2024版)》(附件2),在进一步挖掘梳理属地中试平台(基地)、中试资源的基础上,报送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名录及储备建设情况(附件3)。相关情况于2024年10月10日前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有关要求
(一)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制造业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名录及储备建设情况的报送工作,该项工作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健全中试平台评价体系、推动平台建设升级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相关企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系统梳理所属中试平台建设情况,平台内容须紧扣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契合重点行业方向建设要点。要确保数据全面精准,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主体责任。
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技术创新处 028—86265730
邮 箱:86549575@qq.com
附件:1.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4版)
2.重点行业方向建设要点(2024版)
3.2024年重点中试平台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