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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煤监分局对古交市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提前开展联系指导

时间:2021-03-12 20:33:02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2月16日(大年初五),太原煤监分局局长朱正亮、党总支书记王谋生一行到古交市应急管理局调研指导工作,就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古交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冯跃宇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古交市各煤矿主体企业负责人、相关煤矿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分析了古交市煤矿安全生产特点,将18座矿井分成了五类进行研判。第一类是不需要进行验收的矿井有2座(义城、炉峪口);第二类是需要主体企业自行组织验收的矿井8座(原相、福巨源、鸿福、银宇、福昌、辽源、铂龙、平定窑);第三类是需要古交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的企业2座(东峰、白家沟);第四类是不需要验收的减量重组矿井3座(世纪金鑫、金之中、玉峁);第五类是具备生产建设条件但证照不全矿井3座(矾石沟、千峰、石鑫)。

  会议还总结出了古交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三个主要风险点:一是目前古交市监管煤矿普遍井型小,地质条件复杂,管理人员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二是历史上小窑开采多,资源整合矿井多,探放水工作难度大;三是瓦斯灾害治理难度大,古交市现存1座突出矿井,1座高瓦斯矿井,7座突出矿井周边矿井。同时明确了白家沟、原相、东峰、铂龙为重点矿井,是复工复产前后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

  会议对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对第一类不需要验收的矿井要加强日常监管,按要求派驻监管专员,对职工节后的正常组织生产进行监管;

  二是第二类需要企业自行组织验收的矿井要严格按照原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严格组织开展;

  三是第三类需要由古交市组织验收的矿井要严格开展企业初验,然后报古交市应急局组织验收;

  四是对于第四类减量重组矿井和第五类具备生产条件但证照不全的矿井,古交市应急管理局要不间断开展巡查,派驻人员加强日常监管,同时要加快推进世纪金鑫、金之中、玉峁三座矿井减量重组手续的办理工作;

  五是要加强对白家沟、原相、东峰、铂龙四座重点矿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和后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监管,确保安全。

  

  

  

  

  会议还强调,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要有序开展,不能过于着急,复工前要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的排查,在排查的同时也能推动职工队伍从节日的放假状态逐渐转变到安全生产工作上来,充分利用复工复产准备的这段时间,将基础工作做扎实,“磨刀不误砍柴工”,这样才能为2021年的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煤矿监管部门、煤矿主体企业要利用好复工复产验收的机会,督促煤矿彻底解决没有及时解决的或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真正把基础工作做扎实。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148/202102/4c928e91-8bd6-481a-ba07-7cb65715e0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