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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5 00:01:50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旺业甸国家森林公园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2024年09月12日-2024年10月0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11号
联系电话:0471-4213890
附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扫二维码查看)
2024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