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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时间:2024-09-14 23:57:58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行绿色勘探、绿色开采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2021-2023年,全市矿山累计治理面积26.14平方公里;2024年,97家在期矿山编制完成年度治理计划,持续开展地质环境治理,治理面积2.2608平方公里。

  规划先行,强化责任落实。编制印发《包头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将“十四五”期间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旗县区,明确年度考核要求。同时,完成黄河流域(包头段)1939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破坏调查评价,并开展修复项目策划和储备,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全程跟踪,保证治理效果。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方案和计划开展治理,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停产不停治”,做好《年度治理计划》实施监管和评估验收工作,利用多种技术手段监测和复核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针对重点矿山或存在问题矿山,提级审查年度计划。需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生态重建和辅助再生类图斑已治理18.10平方公里,正在治理7.8938平方公里。

  依法整治义务履行。扎实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专项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专项提标提升等专项行动,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履行不到位的矿山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进行信用联合惩戒,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9/t20240914_2575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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