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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4-09-14 22:23:09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云府请〔2024〕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白云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5408公顷和未利用地0.03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212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7895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nr.gd.gov.cn/zwgknew/tzgg/ygsp/td/content/post_4493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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