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信息归集,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信用信息资源数据归集主体责任,提高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公开、修复等管理规范水平。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搜集,全面落实“双公示”要求,从源头上提升数据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做到“全覆盖、零遗漏”,确保信用信息及评价客观公正。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实施差异监管。立足职能职责,对土地、矿业权市场,测绘地理信息以及自然资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信用分类管理。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结合日常巡察、举报核实等实际情况,对信用优良、一般失信、严重失信三类市场主体,实施分级信用管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自我管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重要宣传活动开展信用学习教育,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信用传单、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结合志愿服务、社区走访,组织不同层面、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领域信用宣传,引导公众树立诚信理念,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抓好信用修复,优化管理机制。积极开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做好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筛选整合信用信息,主动告知已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第一时间予以确认,助力企业加快重塑良好信用形象。
责任编辑:李雪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