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我厅受理了大连京航建设有限公司船体结构制造项目、大连恒昇国际船务有限公司船舶产业配套项目用海预审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以上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9月26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lnshyc@163.com。
一、大连京航建设有限公司船体结构制造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信息
1.用海申请人:大连京航建设有限公司。
2.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3.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二、大连恒昇国际船务有限公司船舶产业配套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信息
1.用海申请人:大连恒昇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2.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3.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