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启动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吉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清查方案》),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
《清查方案》明确,本次清查范围包括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6类自然资源资产;将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查清实物量、核算价值量、理清使用权状况等基础任务,并以资产清查成果为基础,分层级、分类别探索编制自然资源清单,推进自然资源清单上图入库,循序渐进划清各层级政府代理履职的资源范围、种类、数量和权责边界。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是支撑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现实基础,是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支撑,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摸清全省资源资产“家底”,筑牢产权基石,完善资源资产管理链条,全面支撑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增值增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国家所有者的权益。
在9月11日举办的资产清查业务培训班上,工作专班同志对《清查方案》进行详细解读,同时要求省内各地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重要意义,要紧盯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按照国家统一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在保质保量完成资产清查任务的基础上,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切实落实和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初审:邢国庆
复审:王 超
终审:崔晓飞